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3〕2号)及《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现下达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项目资助计划(见附件1,2)。本计划共资助项目63个、下达资助金额990万元,其中,合同制管理项目按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月1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Zlc@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扶持事项类别+项目工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账户证明》(见附件3,加盖公章);
2.《收款收据》(见附件3,单位有多个拟资助项目的,请按项目分别开具收据,即一个拟资助项目开具一张收款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
3.《拟资助项目信息清单》(见附件4);
4.《廉洁承诺书》(见附件5,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5.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开具有效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加盖公章)。
二、经我局审核反馈无误后,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月16日前按要求将材料邮寄至我局。我局复核无误后,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三、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项目相关申报承诺并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按要求配合市市场监管局、财政部门和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完成相关项目绩效评价、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及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邮编:518040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755)83070398,1834008701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非合同制管理项目清单
2.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合同制管理项目清单
3.账户证明及收款收据模板
4.拟资助项目信息清单
5.廉洁承诺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