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1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已完成受理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下达资助奖励项目计划(见附件1、2)。另外,合同管理类项目(深圳标准宣传培训项目、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深圳标准理论研究项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宣传项目),需待完成项目验收、专项审计等有关程序后拨付资助资金。
为此,除合同管理类项目外,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实际计划拨付金额备齐盖章的收款收据和银行账户证明(单一或多个项目的,均合并扫描在同一PDF文件内),并填写拨款信息清单(见附件4),于5月24日前将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wangsw@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XX公司拨款材料)。经我局审核反馈无误后,请各单位将拨款材料于2022年5月26日前通过顺丰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经我局复核无误后,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联系人:林女士,电话83070636。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标准领域2021年度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标准活动类项目清单
2.深圳标准领域2021年度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标准制定修订类项目清单
3.账户收款收据证明模板
4.拨款信息清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