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生产的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产品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
本次共抽查我市11家受检单位的20批次产品,均为生产领域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4916-2006《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6649.1-200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1部分:物理特性》、GB/T16649.2-200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2部分:触点的尺寸与位置》、GB/T16649.3-2006《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3部分:电信号和传输协议》、GB/T22351.1《识别卡无触点的集成电路卡邻近式卡第1部分:物理特性》、CJ/T166-2014《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条件》、GB/T18239-2000《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或GB/T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GB/T1761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254.2《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77-2022)(详见深圳市局官方网站“专题服务-质量发展与监督-产(商)品抽查实施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产品的卡操作规程复位应答卡的尺寸、触点的表面轮廓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