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11号
2022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和销售的儿童家具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儿童家具产品,含童床、儿童高椅及其他儿童家具。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30家受检单位的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共抽查1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流通领域(实体)共抽查18家企业销售的37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流通领域(网络)共抽查11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不合格。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9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依据《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SZJG 52-2016)、《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1部分:安全要求》(QB 2453.1-1999)、《家具 儿童高椅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22793.1-2008)、《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07-2011)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儿童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苯释放量等54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边缘及尖端、儿童家具、桌面垂直冲击试验、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可迁移元素、有推拉件的小柜稳定性试验、孔及间隙、其他。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深圳市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