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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19-01-03 11:54字号:    

  2018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销售的内衣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等标准的要求,对内衣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强制性项目,以及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纤维含量等推荐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2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本次内衣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pH值、纤维含量。这些不合格项目的主要危害有: 

  (一)甲醛含量 

  甲醛含量是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指标,甲醛含量超标会对人体的呼吸道和皮肤粘膜产生强烈刺激,造成呼吸系统伤害,并引发各种炎症。 

  (二)pH值 

  pH值是衡量纺织服装产品酸碱程度的指标。人体皮肤表层的pH值为弱酸性,可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皮肤免遭感染的作用。若pH值超标将破坏人体表面抵御疾病的屏障,容易引起皮肤瘙痒等炎症。 

  (三)纤维含量 

  纤维含量是纺织服装产品所用原料的明示标注。消费者在选购纺织服装产品时往往是依据明示纤维含量进行选购,纤维含量名不符实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和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对纺织品面料和里料等部位的纤维含量如何标注有明确的规定。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 

  1.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应包含制造者的名称与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质量等级以及合格证明等。 

  2.注意检查产品外观。如有无斑块、粗细节、厚薄不匀以及有无编结和缝纫方面的缺陷,缝边是否包裹整齐等。注意仔细检查肩带、扣、拉链等附件是否完好,尽量选购做工精细的产品。 

  3.选用女士内衣应尽量选择无气味的。内衣产品的安全性对于女士来说十分重要,而气味是一个直观的判断方法。 

  4.随着内衣产品面料、色彩、功能的多样化,对于宣传中一些保健功能,消费者应理性选择。购买时应试穿,感受是否符合身体舒适度。特别应该关注文胸是否太过于紧缚影响乳房血液循环,以及文胸贴身里料的透气度和柔软度等对皮肤有刺激性影响的因素。 

  附件:1.2018年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8年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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