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销售的电烤箱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4-2008),对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电烤箱(额定容积10L以下)、其他电烤箱等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11家受检单位销售的18批次产品,其中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电烤箱(额定容积10L以下)2批次、其他电烤箱16批次,检验项目324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2018年电烤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