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器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分别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49-201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25-201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73-2017)对电热水器、插头插座及电线加长组件、室外照明灯具产品进行检测。
一、抽查结果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22家受检单位的2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插头插座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标志,其他两类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1.2017年深圳市电器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明细
2.电热水器产品标识要求
3.插头插座产品标识要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