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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17-11-02 16:17字号:    

  2017年4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销售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及胶粘剂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的依据是SZJG 48-2014《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特区技术规范、GB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明示的质量指标和要求;检测的项目包括: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品的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游离甲醛、卤代烃、游离二异氰酸酯、乙二醇醚及其酯、可溶性重金属等7个项目;胶粘剂产品的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游离甲醛等8个项目。抽查对象为我市生产和流通领域的87家企业,抽检样品共330批次,合格产品296批次,不合格产品34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粘剂产品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可溶性重金属(铅)、卤代烃等5项。

  (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并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会使人引起头疼、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

  (二)游离甲醛

  甲醛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产生急性刺激作用,引起皮肤干燥、皮炎、流泪、眼红、眼痒、打喷嚏、咳嗽等,严重者出现眼结膜炎、鼻咽部疾病等。涂料和胶粘剂产品中的甲醛一般是由防腐剂引入。

  (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苯系物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蒸汽,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物质(尤其是苯为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大体的危害如下: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出现头晕、头痛、无力、胸闷等症状;感觉性刺激,嗅味不舒适,刺激上呼吸道及皮肤;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

  (四)可溶性重金属

  重金属化合物主要来源于涂料生产用原材料中的颜料及某些助剂。众所周知,重金属(镉、铅、铬(Ⅵ)、汞)及其化合物是常见的有毒污染物,其可溶性物质对人体有明显的危害,它可经呼吸道和皮肤粘膜侵入人体引起中毒,而且其毒性具有累积性,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中毒症状。这类物质引起中毒时,会损害肝脏、脾脏、肾脏、神经系统、肺部等,铅对生殖功能、胚胎发育都有不良影响。近年来,各国都在控制或禁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使用。

  (五)卤代烃(包含二氯甲烷)

  卤代烃属低毒类化合物,但具有高挥发性、高脂溶性,并有蓄积作用。毒作用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轻度抑制作用,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致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特区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三)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产品是否附有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消费者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并注意以下问题:

  (一)选择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管理严格,产品性能较稳定。市场上涂料品牌和种类颇多,消费者可根据经济实力和实际需要来确定选购不同等级的产品。但为了确保所选产品理化指标符合要求及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消费者最好要求销售单位出示该产品的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

  (二)注意产品包装标志。合格产品,它的包装必须具备下列要素:中文名称(包括类型和质量等级)、生产日期和批次、有效贮存期(保质期)、产品合格证、简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三)从感官和手感上辨别好坏。质量好的涂料,开罐后没有刺激性气味,外观细腻、丰满,具有流动性,色泽柔和,均匀,涂刷墙面后涂膜平整光滑。而质次的涂料开罐后有刺激性气味,涂料分层明显。

  (四)注意保质期和说明书。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涂料的有效贮存期,如开启后发现有霉变、凝聚、结块、沉淀、结固等现象,说明已变质,不能再使用。同时还应仔细阅读施工说明,如需要使用其他配套产品,最好选用同一品牌的。

  特此通报。

  附件:2017年深圳市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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