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互联网购物平台手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查范围包括深圳互联网购物平台、利用非深圳互联网购物平台销售的深圳经营者和深圳手机生产企业自营的互联网购物平台。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2011),对手机产品的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透距离,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等12个项目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8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透距离,耐异常热,均为手机充电器相关检测项目。
(一)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透距离
初、次级电路之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使得危险电路和可触及电路之间的隔离不完善,绝缘系统有被击穿的可能,从而使用户可触及到危险电压,造成人员伤害;若电源两极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够或绝缘穿透距离过小,可能引起短路故障和产生火灾危险。
(二)耐异常热
耐异常热试验也叫球压试验,对固定带电部件的热塑性塑料应能耐异常热,若该项目不合格,则可能造成塑料件在正常使用中因受热而产生的变形,造成带电部件移位、接触不良,引起触电或火灾危险。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1.2016年互联网购物平台手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6年互联网购物平台手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