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SZ-116-2016),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的二甲醚含量、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等2个项目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200家受检单位的200批次产品,其中抽查15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5批次、185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供气服务点185批次。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2016年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