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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16-07-04 18:02字号:    

  2016年一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02.1-2015),对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共抽查检测59家受检单位的202批次样品,其中生产企业11家27批次、流通企业48家17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在59家受检单位中有25家为深圳生产企业,抽查检测样品57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pH值、耐唾液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

  一、pH值项目是服装的安全性指标,人体皮肤表层的pH值为弱酸性,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皮肤免遭感染的作用。若pH值超标将破坏人体表面抵御疾病的屏障,容易引起皮肤搔痒等炎症。该项目不合格主要是由于企业在后处理过程中水洗不充分导致的。

  二、色牢度是考核纺织品在服用或加工处理的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染色牢度的优劣直接影响穿着美观和身体健康。造成服装色牢度项目不合格的原因较多,主要包括:一是染料选择不正确,未根据面料种类选择合适的染料;二是染色工艺不合理,如没有根据染料和产品种类确定适当的染色时间、升温速度及保温时间等;三是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未采用相应的水洗措施或水洗不充分。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及广大消费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第三,消费者选购儿童用品时应注意产品是否附有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消费者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并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特别注意标识中的安全类别,A类指婴幼儿产品;B类指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指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二)选购婴幼儿童装时,应选购以浅色全棉及天然纤维为主的面料为宜,此类面料具有柔软、透气和吸湿的特性,有利于婴幼儿童的健康安全。

  (三)注意儿童服装上的各种辅料,如拉链是否滑爽,拉链的两头是否有毛刺,纽扣是否牢固,金属件是否有快口,服装上的各种塑料装饰件是否牢固等。

  (四)新购买的童装在使用前,最好用清水进行充分的漂洗,使可能残留在织物上的有害物质得以充分释放。日常洗涤维护时,应使用较温和洗涤剂、漂洗要充分干净,以免刺激到皮肤。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1.2016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6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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