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质量监管执法信息 > 抽查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三季度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来源:日期:2015-11-12 16:36字号:    

  2015年三季度,我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市生产销售的校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等国家标准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样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成分等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28家受检单位的135批次产品,合格产品132批次。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经依据《产品质量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2日

消费指引

  1、建议到正规的销售点选购校服产品。购买时注意其标签上标明的使用说明信息是否完全,各项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内容一般包括制造者的名称与地址、产品名称、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以及合格证明等。

  2、关注面料及辅料配件的质量。校服产品的整体外观应整洁无脏污,面料应无明显的织疵,其主要部位的缝制线路应顺直、牢固,且质地应紧密,以免引起拼接缝处的脱开。同时,应注意服装上的各种装饰件、配件是否牢固、尖锐,拉链是否滑爽,两头是否有毛刺等。

  3、闻一下产品是否有刺激性气味,如果有刺激性气味,则可能是甲醛含量过高,选购时需慎重。

  4、新购买的校服应充分洗涤后再使用,这样既卫生又安全。洗涤时按洗涤说明要求操作,深、浅色产品应分开洗涤。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