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面向深圳市的部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抽查了童装、童鞋、童车、玩具、儿童家具、婴幼儿纸尿裤产品等六类产品,126家受检单位,393批次样品。
2015年5月29日,我局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的第一批共39批次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进行公布,现将第二批共38批次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进行公布。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及广大消费者: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者选购儿童用品时应注意产品是否附有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消费者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特此通报。
附件:2015年深圳市儿童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第二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