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管,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0年第三季度对深圳市流通领域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了二甲醚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本次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了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32家,样品32批次,对二甲醚含量、C5(碳五馏分,主要是C5烷烃及烯烃),及C5以上组分含量进行了检验,共有30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3.8%。
二、抽查不合格项目及危害分析
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二甲醚含量项目。使用二甲醚含量项目不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可能发生钢瓶阀门漏气和焊接气瓶严重腐蚀等问题,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三、处理结果
为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理。
对经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商品,被抽查人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使用单位。
特此通报。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0年第3季度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合格企业汇总表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0年第3季度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企业汇总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