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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0-12-29 10:24字号:    

  2020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塑料购物袋》(GB/T21661-2008)、《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的测定机械测量法》(GB/T6672-2001)标准的要求,对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的1个强制性项目:厚度及2个推荐性项目:封合强度、落镖冲击进行了检测。

  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生产和流通领域55家受检单位12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4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8.7%,较2019年下降8个百分点。其中,3批次经核实为假冒标称生产企业产品;15家标称深圳企业生产的47批次产品中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4.9%。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及假冒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厚度、落镖冲击。

  1.厚度

  塑料购物袋的厚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指标,塑料购物袋的立法就是为了保护环境,循环使用塑料袋,尽量减少“白色污染”,而太薄的购物袋很容易破裂,不能循环使用,因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25mm。本次抽查中厚度单项不合格发现率达到17.7%,厚度低于0.025mm,既降低了产品的使用率,又危害环境。

  本次抽查共发现22批次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厚度不合格。造成这个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为:一是企业为了节省用料,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出厚度低于标准要求的塑料购物袋;二是生产企业工艺落后,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难以生产厚薄均匀的塑料购物袋,导致塑料购物袋有些部位厚,有些部位薄。

  2.落镖冲击

  塑料购物袋的落镖冲击性能是说明购物袋的韧性或对断裂的抵抗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能否抵抗外界的冲击力。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购物袋受到冲击时容易破损,影响人们的正常使用。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购物袋在受到外力冲击的时候容易破裂,降低产品的实用性和耐用性。

  本次抽查共发现31批次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落镖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造成这个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为:塑料袋厚度过薄或厚薄不均匀,或者企业对工艺、配方控制不好,生产的塑料袋韧性不足,抗裂能力较差。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为保护环境,消费者应尽量选购有可降解或可回收再利用等相关标识的塑料购物袋。

  2.使用塑料购物袋前应检查产品的标识信息是否全面,应包括产品材质、规格,公称承重、标准编号、购物袋名称,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根据不同用途选择购物袋的不同规格尺寸和承受重量。直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还是熟食等食品时应使用标注有“食品用”字样的塑料购物袋。

  3.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消费者多次使用塑料购物袋,并在循环使用过程中注意对塑料袋的清洁和消毒。

  附件:1.2020年深圳市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0年深圳市塑料购物袋(非食品接触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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