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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1-01-13 09:39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单位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共抽查了8家企业16批次产品,产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管理,且所有被抽检企业均为获证企业。本次监督抽查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气密性能、液压试验、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提梁、提环强度试验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验,合格16批次,不合格0批次,抽检合格率为10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此次抽查涉及生产领域企业,8家受检单位16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一)最终消费者(油漆、涂料等用户)在选购产品时,应注意其容量的明示,并按其外尺寸计算其内部容积,防止受到欺诈。

  (二)危险化学品产品使用企业应注意:

  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产品,在与危险化学品包装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或确认合格供方时,一定要对方出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作为合格供方评价的首要资料。

  2、危险化学品包装产品直接影响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监督检查重点,厂家应定期接受监督部门的检查,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让供方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省市县级质量监管部门每年会对该产品都进行监督抽查,消费者可查找往年的监督抽查结果用以了解供方的产品质量状况。

  4、危险化学品包装产品按照性能要求分为不同等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考虑产品等级是否能满足拟盛装物的要求。

  5、使用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该批产品重新进行质量评估和确认,排除安全隐患。

  附件:2020年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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