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125号
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学生书包、童鞋、婴幼儿纱布面巾等3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学生书包、童鞋、婴幼儿纱布面巾。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88家受检单位的1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8%。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1家受检单位的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了61家受检单位的11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8%;流通领域(网络交易平台)抽查了26家受检单位的3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4%。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学生书包
本次抽查了我市20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40批次学生书包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其中,抽查了生产领域1家受检单位的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了流通领域(实体店)15家受检单位的3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了流通领域(网络交易平台)4家受检单位的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21027-2007)、《学生书袋》(QB/T2858-2007)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学生书包的可迁移元素、甲醛含量、负重、缝合强度、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可迁移元素”。
(二)童鞋
本次抽查了我市35家受检单位销售的70批次童鞋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其中,抽查了流通领域(实体店)28家受检单位的6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抽查了流通领域(网络交易平台)7家受检单位的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30585-2014)、《布面童胶鞋》(GB25036-2010)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童鞋的鞋内外露出的钉尖、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鞋内断针、可拆卸的附件(婴幼儿鞋上可拆卸的附件容入试验)、小附件抗拉强力(附件安装牢固性)、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弯曲性能、有效跟高、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邻苯二甲酸酯、含氯酚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重金属总量、邻苯二甲酸酯、婴幼儿鞋上可拆卸的附件容入试验、甲醛。
(三)婴幼儿纱布面巾
本次抽查了我市33家受检单位销售的50批次婴幼儿纱布面巾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其中,抽查了流通领域(实体店)18家受检单位的2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了流通领域(网络交易平台)15家受检单位的2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11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婴幼儿纱布面巾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重金属(铅、镉)、邻苯二甲酸酯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pH值”。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2021年深圳市学生书包等3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