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46号
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6家受检单位生产的13批次产品,均在生产领域抽取,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依据GB/T325.1-2018《包装容器钢桶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13252-2008《包装容器钢提桶》、GB/T17343-1998《包装容器方桶》、GB/T15170-2007《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等标准要求,对气密性能、耐液压性、耐跌落性、耐堆码性、提梁、提环强度试验等6个项目进行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