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5〕19号
为保障元宵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食品组织开展了抽样检验,现将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元宵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在生产企业、商超、集贸市场、餐饮等生产经营场所抽检198批次样品,涉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4家,抽检的主要食品品种包括元宵节消费量较大的汤圆、水饺、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等,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明细见附件。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购买速冻汤圆、饺子等食品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密封完好,包装上的食品标签是否印刷有清晰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二)购买现做的汤圆、饺子时应选择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商家,并注意观察卫生环境和存储设备,保留相关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
(三)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
(四)保留好消费相关的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网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附件:抽检结果明细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