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13号
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经营的食品组织开展了抽样检验,现将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春节专项监督抽检,共在商超、餐饮场所等经营场所抽检210批次样品,涉及经营主体113家。主要抽检的食品品种包括年节大宗消费食品中的大米、蔬菜制品、酒、茶叶、糕点、饮料类等产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明细见附件。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查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商店,网购产品时注意查看商家相关证照、产品宣传和服务承诺等。
(三)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四)保留好消费相关的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网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附件:抽检结果明细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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