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类型为评价性抽检、日常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抽样时间为2020年4月至9月,其中,评价性抽检共抽检575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5%(评价性抽检是评价该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日常监督及专项抽检共抽检4855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226批次。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543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2096家,共检测食品指标29797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29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保健食品1批次,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6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57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非食用物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其他污染物、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总汞。
2.共抽检饼干3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酸价。
3.共抽检餐饮食品226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硝基呋喃代谢物-AOZ、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4.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氟。
5.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蛋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8.共抽检豆制品4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
9.共抽检方便食品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蜂产品2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11.共抽检糕点12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12.共抽检罐头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酒类12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4.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冷冻饮品3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粮食加工品60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玉米赤霉烯酮、苯甲酸及其钠盐。
17.共抽检其他食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肉制品20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9.共抽检乳制品16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品添加剂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食糖1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食盐5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食用农产品59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恩诺沙星、氧乐果、磺胺类(总量)、氟虫腈、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灭蝇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五氯酚酸钠。
24.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极性组分、酸价。
25.共抽检蔬菜制品26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6.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水产制品4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水果制品9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速冻食品5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0.共抽检糖果制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1.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2.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3.共抽检调味品1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4.共抽检饮料1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5.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2020年深圳市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和动物产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消费者在外就餐,以及购买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时应注意:
(一)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餐厅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在微小型餐饮单位就餐时,留意其餐饮具的卫生情况。外出就餐、网上订餐方便了消费者的生活,但不应取代居家饮食。要保证食物新鲜和营养多样性,尽量自己动手,做到合理适度饮食。
(二)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购产品时,应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因大多农药易溶于水,也可削皮食用;此外,高温加热也可以使部分农药分解。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四)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
2.抽检不合格信息
3.抽检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5.2020年深圳市各食品抽检类型检验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