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公告〔2018〕12号
2018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我市广告市场环境。根据《深圳市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规定,我委选取2018年查处的影响面较广以及国家、省、市广告整治重点领域的10宗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好日子经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在“深圳好日子”公众号上发布烟草图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 800000元罚款。
二、深圳市尔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程序化购买的方式在互联网胶州信息港页面发布图片链接广告,广告中含有“要算命占卜,就上尔雅易学”等迷信的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三、深圳市横岗佳兆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在挂墙展板、挂墙电子大屏幕、楼盘宣传册、立式电子屏幕等宣传“佳兆业典范著作——文体场馆运营:中国最大的文体场馆综合运营商”、“丰盛配套……,约945㎡‘龙岗绿肺’,绿化覆盖率达47.5%”,成就国际生态住区”,“哈罗公学、万豪酒店入驻……项目总投资约500亿元,打造建面约136.45万㎡超级城市综合体……”广告用语,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用语,使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且未表明出处,对规划中的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410000元罚款。
四、深圳市新能宝旺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通过百度网、搜狗网、官网、宣传册等对其销售的旺诠平衡车进行推广,广告语“旺诠-中国时尚骑行运动领导品牌”、“源自国际领先的专利科技”、“深圳市新能宝旺实业有限公司是以开发高品质时尚运动产品、电动智能平衡车为主的产业机构,是集运动产品零配件、电动智能平衡车、骑行装备等产品开发、生产、市场营销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企业”等含有虚假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 927360元的罚款.
五、深圳宝龙泌尿外科门诊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委托广告公司印刷“性趣与笑话”宣传册,广告含有对性行为、性描写、行房事的描述以及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及全身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且在学校区域派发上述宣传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200000元罚款。
六、深圳丽人妇科门诊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广告,广告内容含有“最佳安全保障”、“深圳首家专业人流医院”、“韩式无痕处女膜修复术正常落红率99%以上”等用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罗湖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203600元罚款。
七、深圳新壹教育培训中心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在官网“关于我们-深圳新壹教育培训中心”展示“……。我中心已开设有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现代企业管理、行政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科及本科共三十几个专业,并已在深圳市六大区域开班授课,……”的宣传。经调查,当事人未开展教育培训业务,开设三十几个专业并开班授课不存在。当事人在官网首页宣传的“师资雄厚,学必有成!百位名师联袂执教,你想不优秀都不行!”,并含有三位教授的简介以及“预约试听”业务,当事人宣传的三位雄厚师资以及“预约试听”业务内容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 200000元罚款。
八、深圳市可购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硬蛋”功能介绍栏目中使用了“全球最大的智能硬件创新创业平台全球最大的AI+创新产业生态”的广告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九、深圳市明德盛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其所属官网从事广告宣传,在“教师团队”、“课程班型”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 200000元罚款。
十、深圳市恒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服务广告案。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金融投资广告,使用了“预期11%+年化高收益”等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0600元罚款。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