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食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个人举报的规定,就正式实施媒体暗访、内部“吹哨人”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发布通告。
通告指出,各餐饮服务单位务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餐饮原料购进质量,完善并落实原料、餐厨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等操作规范,积极引入实施“明厨亮灶”“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模式,从维护企业荣誉、尊严和生存等方面管理、教育、培训好从业人员,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和卫生形象。
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电话,鼓励企业员工举报本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对查证属实的,应对举报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对积极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共性问题的“吹哨人”(指企业正式员工),深圳食药监局将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通告称,深圳食药监局欢迎、鼓励和支持全市广大媒体通过暗访、卧底、舆论引导等形式,积极依法参与市民对餐饮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监督,共同治理“餐桌污染”,捍卫市民饮食健康安全。新闻媒体或新闻工作者在公开披露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市、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并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深圳食药监局将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举办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媒体和“吹哨人”举报、曝光餐饮违法违规行为,深圳食药监局都将一查到底,依法处置,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并依法对查处结果进行通报。
深圳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治理“餐桌污染”,需要食品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需要政府部门和媒体、从业人员等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整个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一定能得到质的提升。
《中国质量报》2017-1-20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