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对《深圳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并于2018年7月5日发布了听证会公告。经过自愿报名,共确定有22名人员参加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8年8月14日(周二)14:30-17: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
邓光达、华艳萍、谢亚婷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1、市民代表:叶丽芬、贾藏禄。
2、人大代表:刘霞(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媒体代表:易东(深圳特区报)、陈莉(深圳晚报)、王晓婧(深圳新闻网)。
4、餐饮企业代表:李想(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杨洪波(深圳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黄爱萍(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食堂代表:陈亚春(深圳市佳源央厨食品有限公司)、李涛(深圳市第八幼儿园)。
6、第三方餐饮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代表:李伟(深圳市鹏兴食安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陶召调(深圳市梅杨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谷祥圣(深圳国之安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刘恋(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质量促进会)。
7、餐饮监管及法律专家:谭志伟(原香港食环署)、刘敏(原市卫生监督局)。
8、监管人员:吴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
五、听证会旁听人员
李冲(深圳国之安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李文俊(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段绍新(深圳市江南厨子餐饮有限公司)、唐筱(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