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1〕11号
为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做好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根据市法治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二)修订《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三)制定商事主体歇业登记管理制度。
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制定商事主体歇业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