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1〕27号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经研究,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二)修订《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三)制定商事主体歇业登记管理制度。
(四)制定《深圳市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五)制定《深圳标准“十四五”规划》。
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制定商事主体歇业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