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222号
2022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销售的机动车配件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轿车轮胎,轻型、微型载重汽车轮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17家受检单位的32批次产品,均为流通领域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轿车轮胎
轿车轮胎产品抽查了8家受检单位的14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轿车轮胎》(GB9743-2015)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外缘尺寸、强度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胎面磨耗标志、外观质量、标志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轻型、微型载重汽车轮胎
轻型、微型载重汽车轮胎产品抽查了2家受检单位的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载重汽车轮胎》(GB9744-2015)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外缘尺寸、强度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胎面磨耗标志、外观质量、标志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抽查了8家受检单位的1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汽车用制动器衬片》(GB5763-2018)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外摩擦性能、剪切强度、标志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摩擦性能。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深圳市机动车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