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28号
2022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船用燃料油、人造板、噪声限值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动汽车充电桩等4类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船用燃料油、人造板、噪声限值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动汽车充电桩。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58家受检单位的9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5家受检单位的6批次产品,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了48家受检单位的80批次产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平台抽查5家受检单位的5批次产品。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7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船用燃料油
本次抽查了我市流通领域17家受检单位销售的2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7411-2015《船用燃料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车用燃油及船用燃料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船用燃料油的外观、氧化安定性等39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人造板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流通领域20家受检单位的4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ZJG52-2016《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CCGF-SZ-026-202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板、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人造板产品的环保要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率(72h)等2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噪声限值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
本次抽查了我市流通领域15家受检单位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标准的要求,对噪声限值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噪声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四)电动汽车充电桩
本次抽查了我市5家受检单位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6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NB/T33008.2-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GB/T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CC断线测试、基本构成检查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