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36号
2022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和销售的能效产品、电冰箱等2类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能效产品(房间空气调节器、冷柜(商用冷柜)、吸油烟机、洗碗机、智能坐便器、空气净化器)、电冰箱。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53家受检单位的97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7家受检单位1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了46家受检单位8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能效产品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47家受检单位的8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其中,流通领域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1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第2部分: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GB26920.2-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洗碗机的特殊要求》(GB4706.2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坐便器的特殊要求》(GB4706.5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4706.45-2008)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等级(全年能源消耗效率)、待机功率(额定制冷量≤4500W)等21个项目;对冷柜(商用冷柜)的总能量消耗、能效等级(能效指数)等18个项目;对吸油烟机的结构、能效等级(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常态气味降低度)、空气性能等20个项目;对洗碗机的结构、清洁指数、水效指数、能效指数等22个项目;对智能坐便器的结构、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等43个项目;对空气净化器的结构、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能效比、除菌率(1h)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结构、空气性能、能效指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能效比。
(二)电冰箱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6家受检单位的1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流通领域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2-2015)标准的要求,重点对耗电量、能效等级(能效指数)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深圳市能效产品、电冰箱等2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