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销售的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2014)的要求,对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卤代烃(二氯甲烷、三氯乙烯、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2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为配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胶粘剂产品属于近年来必抽检产品,总体质量情况稳定,但产品不合格发现率较高,不合格样品主要来源于流通领域溶剂型胶粘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良好,近三年胶粘剂产品质量抽检在生产领域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其中:不合格样品中苯项目不合格1批次,甲苯+二甲苯项目不合格1批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合格5批次
(一)不合格项目的危害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并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会使人头疼、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
2.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
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蒸汽,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物质。
(二)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分析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250℃的有机化合物,从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样品类别上看,大部分不合格产品为溶剂型产品,此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合格主要是部分胶粘胶使用了过量的有机溶剂。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将此次不合格样品按照对应类别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判定,仅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应要求。因此,深圳市的相关企业和销售单位未及时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的要求,也是造成此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2.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
胶粘剂中的苯系物在产品中主要是作为溶剂使用,苯系物属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范畴,因此,涂料和胶粘剂为满足一些使用性能的需求添加过量溶剂是造成苯系物超标的主要原因,同时,产品使用的溶剂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的要求控制苯系物的含量和未寻找苯系物溶剂的替代品也是造成苯系物超标的原因之一。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选用知名企业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有良好的质量管理系统,质量有保证。
2.不宜选用外包装粗糙、容器外形歪斜,使用说明等文字印刷模糊的产品。
3.查看胶粘剂外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过了贮存期的胶粘剂质量可能下降。
4.如果开桶查看,胶粘剂的胶体应均匀、无分层、无沉淀,开启容器时无冲鼻刺激性气味。
附件:1.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