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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18-10-26 10:03字号:    

  2018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等标准的要求,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性、绳带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5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1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耐湿摩擦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及绳带要求等。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看清标识。标识齐全的服装,消费者在穿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异常情况可有据可查,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购买婴幼儿服装时,需查看标识上是否标有“婴幼儿用品”字样。

  2.选购7岁以下(一般身高为130cm以下)儿童及婴幼儿穿着的服装时,应注意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且肩带应是固定、连续、无自由端的。同时注意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

  3.对于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中的附件,采用手摸的方式确认这些附件是否存在危害,如是否有压迫感、边缘是否锐利、是否有刺痛或刺痒感。避免选购金属配件、纽扣等容易脱落的服装,以防婴童误吞,造成伤害。

  4.新购买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在使用前,用清水进行充分的漂洗,使可能残留在织物上的有害物质得以充分释放。同时,按照吊牌或洗水唛中的维护说明内容进行日常洗涤和维护。

  附件:1.2018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8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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