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产品抽查实施规范(CCGF-SZ-115-2017),对贵金属(金、铂、银、钯)饰品、镶嵌珠宝玉石饰品、镶嵌分级钻石饰品、珠宝玉石(未镶嵌)等四类饰品的产品标识、总质量、珠宝玉石鉴定及命名、钻石分级、贵金属纯度(含量)、有害元素(必要时)、表层贵金属种类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207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33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0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贵金属纯度(含量)、珠宝玉石鉴定及命名、钻石分级、总质量、印记、产品标签标识等。
主要质量问题及分析如下:
1.贵金属纯度问题主要体现在高纯度黄金饰品。
贵金属纯度是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最主要的内在质量特性之一,本次抽查贵金属饰品及贵金属镶嵌饰品共321件,仅有1批次样品涉及贵金属纯度不合格产品。
2.有害元素限量管控良好。
珠宝贵金属饰品中的有害元素,会对佩戴者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国家标准GB 28480-2012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对有害元素的限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贵金属饰品有害元素含量的监控必不可少。本次监督抽查未发现该项目不合格。
3.低档宝石、人工宝石珠宝玉石名称混淆。
主要原因在于生产和销售企业对较低价格的合成宝石,重视程度不够;对人工合成宝石的鉴定和命名的相关规定及知识,掌握不足,且未经过严格检测,造成了合成宝石名称混乱的情况。
4.饰品质量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计量和标注。
总质量不合格的样品中,银饰品为2批次,铂饰品1件,金及金合金饰品6件,主要集中在生产批发领域,其原因可能在于部分企业在批发时,以该批次样品总质量进行销售,而对单件样品的质量,简单地采用了总质量除以件数后的数据进行作为标注质量,与实际质量(重量)存在误差。
5.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50批次产品涉及印记、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其中仅印记、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产品共47批次,主要问题表现在印记部分缺少厂家代号、纯度印记标注不规范、缺少贵金属材料名称、无印记;标签标识部分材料名称标注不正确、首饰名称标注不规范。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1.2017年深圳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7年深圳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