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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17-09-30 11:14字号:    

  2017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4351.1-2005)、《消防水带》(GB 6246-2011)、《消防水枪》(GB8181-2005)、《防火门》(GB12955-2008)等,分别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B类火灭火性能、水压试验、爆破试验等,对消防水枪的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抗跌落性能,对防火门的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等项目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21家受检单位的4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耐火完整性

  耐火完整性为试件抵抗火焰或热气从迎火面向背火面传播的能力提供一种度量标准,构件背火面的火焰可能造成不可接受的危害,一旦耐火完整性失效将导致火灾迅速从迎火面向背火面扩散。

  (二)耐火隔热性

  耐火隔热性规定的背火面温度指标是为了确保任何与背火面接触的可燃材料在该温度下不会被点燃。一旦耐火隔热性失效,背火面接触的可燃材料有被引燃的风险。

  二、抽查警示及消费提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1.2017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7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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