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 21027-2007)等标准对铅笔、书写笔、胶水制品、美术用品、本册和涂改制品等产品的可迁移元素、笔的上帽安全、游离甲醛、可挥发性有机物、亮度、苯含量、氯代烃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5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3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可迁移元素(镉)、笔的上帽安全、游离甲醛、芯尖受力、亮度等。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学生用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1.2017年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7年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