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家用电冰箱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13-2014)、《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2009)、《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12)、《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 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2--2008),对家用电冰箱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能效等级等16个项目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7家受检单位销售的2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并敬告生产者、销售者。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1.2016年家用电冰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6年家用电冰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