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吹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15-2008),对电吹风产品的标志、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共抽查检测流通领域15家受检单位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在其中3批次产品中发现2个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2批次)、输入功率和电流(3批次)、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批次)。
上述不合格项目的危害和成因主要是:1. 国家标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的要求是: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的防护;本次抽查发现,拆除可拆卸部件后,试验指可触及电动机转轴及内部引线的基本绝缘,内部引线的基本绝缘与易触及的金属螺钉接触,这些都有可能导致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意外触电,造成人身伤害,其成因可能为生产者在设计机体入风口时未进行充分考虑,存在设计上的缺陷。2. 国家标准规定输入功率和电流有明确的偏差值,其目的是让使用者能按其明示的功率正确的配用电源,本次抽查发现实测值均明显小于要求值,这可能使该器具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效果,其成因可能为生产者在采购的发热丝原材料存在规格不一致或质控问题,使发热丝的功率达不到器具宣称的功率,不能保持与认证型号一致的电气性能。3. 国家标准规定电源软线应按要求标识横截面积;电源软线经30N拉力试验后软线不应损坏,且在各个接线端子处不应有明显张力,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的电源软线未标识横截面积,2批次产品的电源软线施加30N拉力后导线绷紧接线端子受到张力,该项目不合格容易造成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其成因为生产者采购原材料把关不严。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及广大消费者: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产品是否附有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消费者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并注意以下问题。
1.选购产品时尽量通过信誉比较好的厂家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专业卖场、正规的网络电商选购。
2.电吹风是属于国家CCC强制性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贴CCC认证标志。在购买时须确认是否有CCC认证标志再购买,CCC认证标志的真伪可以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上查询。
3.目视检查电吹风,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无起泡、无磨损、无划伤、无裂纹等,并且结构稳固,固定件等配件齐全。
4.检查附件、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是否齐全。在检查产品使用说明书时,注意检查产品的使用及保养维修方法是否有详细说明,应有足够的安全警示说明内容和售后服务的指引。电吹风机身应有产品标签,标签上应标有CCC认证标志、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等,各标签标识内容字迹应清晰准确。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受检单位及标称生产企业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1.2016年电吹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6年电吹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