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SZ-068-2015),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消防水带、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应急灯具等产品的主要强制性项目和部分推荐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此次任务共抽查了25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45批次产品,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产品7批次。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予以处理。
在此,提醒深圳市消防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广大消费者: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及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者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标识是否完整,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等内容。
选购消防水枪、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等产品时,应查看上述产品是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在产品上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CCC”标识),对产品有怀疑时,可以登录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产品信息。
选购消火栓箱时,应查看是否设置永久性铭牌,铭牌上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批准文件的编号、注册商标或厂名、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查看外观喷漆是否光洁平整,必要时可用游标卡尺等便携工具测量其箱体材料厚度是否≥1.2mm,玻璃厚度是否≥4mm。
选购灭火器时要注意灭火器上的压力指示器是否指示在绿色区域,如不在该区域则灭火器内部压力不足或压力过高。
购买消防应急灯时,首先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的灯具上应当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使用说明书齐全;其次是进行有关性能的检测,主要是检测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附件:2015年深圳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