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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2季度深圳市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来源:日期:2011-08-12 16:55字号:    

  2011年第2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销售的车用汽油(粤Ⅳ)和国Ⅲ车用柴油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查87家企业的198批次产品,检验合格195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8.5%

  本季度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车用汽油(粤Ⅳ)》DB 44/694-2009、《车用柴油》GB 19147-2009以及企业燃油质量明示担保内容等对苯含量、闪点、防锈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检验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研究法辛烷值。研究法辛烷值是车用汽油质量的关键指标,用来表征汽油标号,也是评定汽油抗爆性的基本指标之一。汽油标号越高,汽油的辛烷值越高,其抗爆性就越好。如果长期使用低于技术标准的低标号汽油,就会导致发动机爆震加剧、动力下降、气缸与油嘴的积炭增多等一系列后果,降低车辆的动力性能和使用寿命。

  闪点(闭口)闪点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柴油中混入微量的轻组分造成的。闪点是衡量车用燃油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闪点过低对其贮存、运输、使用都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本次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我局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燃油及销售单位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燃油流入市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附件:

  1.2011年第2季度深圳市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合格名单

  2.2011年第2季度深圳市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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