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车用汽油(粤Ⅳ)》DB 44/694-2009、《车用柴油》GB 19147-2009以及企业燃油质量明示担保内容等,对苯含量、闪点、防锈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检验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研究法辛烷值。研究法辛烷值是车用汽油质量的关键指标,用来表征汽油标号,也是评定汽油抗爆性的基本指标之一。汽油标号越高,汽油的辛烷值越高,其抗爆性就越好。如果长期使用低于技术标准的低标号汽油,就会导致发动机爆震加剧、动力下降、气缸与油嘴的积炭增多等一系列后果,降低车辆的动力性能和使用寿命。
闪点(闭口)。闪点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柴油中混入微量的轻组分造成的。闪点是衡量车用燃油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闪点过低对其贮存、运输、使用都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本次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我局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燃油及销售单位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燃油流入市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附件:
1.2011年第2季度深圳市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合格名单
2.2011年第2季度深圳市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