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成人服装服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的要求,对成人服装服饰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8个强制性项目,以及纤维含量等1个推荐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19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5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5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7%,主要不合格项目主要有: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等。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此次抽查生产领域77家受检单位1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7%;抽查流通领域实体店75家受检单位的1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7.3%;抽查流通领域互联网购物平台44家受检单位的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9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8%。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其中,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较高,为35.9%。
1.纤维含量
纤维含量反映了产品的真实属性,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往往是依据明示纤维含量进行选购,纤维含量名不副实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标准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和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对纺织品面料和里料等部位的纤维含量如何标注有明确的规定。
2.pH值
pH值是衡量纺织服装服饰产品酸碱程度的指标。人体皮肤表层的pH值为弱酸性,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皮肤免遭感染的作用。若pH值超标将破坏人体表面抵御疾病的屏障,容易引起皮肤搔痒等炎症。
3.色牢度(耐水、耐酸/碱汗渍、耐干摩擦)
耐水色牢度是反映服装服饰在一定水分、压力和温度的共同作用下,自身变色和对贴衬织物的沾色情况。若耐水色牢度不佳,服装服饰浸渍水后脱落的染料不仅会影响织物的外观,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
耐汗渍色牢度分为耐酸汗渍色牢度和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是反映服装服饰在含有组氨酸的不同试液中,在压力、温度的共同作用下,自身变色和对贴衬织物的沾色情况。若耐汗渍色牢度不佳,人体出汗时,服装服饰中的染料会借助汗液的作用而脱落,皮肤接触到其有害物质时会危害人体健康,并且汗液会与部分服装上的染料发生复杂反应,导致褪色或脱落的染料沾染上其它衣物,影响服用性能。
服装服饰在使用过程中会与身体或其他衣服相互摩擦,若耐干摩擦色牢度不佳,其摩擦过程中染料会脱落,不仅对身体有潜在的危害,还容易沾染其他衣服。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成人服装服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成人服装服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应包含制造者的名称与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质量等级以及合格证明等。
2.闻闻是否有异味。购买服装服饰时,可打开包装闻一闻是否有刺激性、令人不舒服的异味,如有则谨慎购买。
3.检查服装面料和辅料的质量。面料应无明显的织疵,各个部位的缝制线路应顺直、牢固。比如羊绒针织品,质量上乘的外观光泽柔和,绒面丰满,毛型感强。
4.避免选用价格特别低廉的产品。特别是对于声称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比如抗菌防臭袜,因制作工艺难度较高,因此成本造价比普通袜子要高得多,在购买时切莫贪图价格低廉,遇到价格过于低廉时,应慎重考虑,必要时可咨询或送检权威检测机构。 ??
5.新购买的服装服饰,应当洗涤后再穿着使用。购买服装服饰产品后,特别是与皮肤接触的产品,应按照标签上的使用说明进行一次洗涤护理后再穿着使用,以去除服装服饰上大部分的浮色、脏物以及残留的化学助剂。
附件:1.2019年深圳市成人服装服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9年深圳市成人服装服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