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质量发展与监督 > 产品质量抽查结果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0-04-07 15:22字号:    

  2019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以下简称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20140)、《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11364-2014)、《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GB/T35590-2017)等标准的要求,对移动电源的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常温外部短路、温度循环等6个强制性项目,以及材料阻燃等1个推荐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3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37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材料阻燃、重物冲击、热滥用。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此次抽查生产领域20家受检单位3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7.4%;抽查流通领域互联网购物平台17家受检单位1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8.4%。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材料阻燃、重物冲击、热滥用。

  1.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该项目主要包含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有害物质标识及环保使用期限标识的要求。若产品未标识或未按照标准要求标识,将会妨碍消费者对产品有害物质存在情况的知情权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也会导致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者不能有效区分有害物质超标产品,从而使有害物质排入环境,污染环境和损害人体健康。

  2.材料阻燃

  该项目用于检查当内部电池发生起火时,移动电源的外壳是否能有效地阻止火焰的蔓延,防止灾害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如果该项目不合格,当移动电源内部电池发生起火时,外壳则不能有效阻燃,甚至有可能由于自身的燃烧,加剧事故的危害性。

  3.重物冲击

  该项目主要用于检查电池在一定的外力冲击下是否会发生起火或爆炸的危险。若该项目不合格,移动电源产品在运输、使用或搁置的过程中,一旦遭受外力冲击导致的内部电路短路时,则有可能引发产品起火或爆炸的危险,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热滥用

  该项目是用于检查电池在高温环境条件下存放或使用,是否会引起产品起火或爆炸的危险。若该项目不合格,含有该电池的产品处于高温环境中时,则有可能发生起火或爆炸的现象,从而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移动电源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移动电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选择正规电器产品商场、正规的网络电商及品牌旗舰店。建议选购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商品,一般而言,这些知名品牌企业管理制度和生产设施较为先进,产品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得到保证。

  2.检查商品标识及配件。一要检查产品包装内是否含有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基本配件;二要检查产品是否有用中文标明产品参数及生产厂名或商标、警示说明等信息;三要注意查看产品本体和产品说明书上是否有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四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尽量避免购买生产日期久远的移动电源。

  3.掌握移动电源使用注意事项。一是在为移动电源充电的时候,建议选择原装的充电器。同时,避免对移动电源频繁充电及长时间充电;二是若移动电源不慎跌落或被重物撞击过,请勿急于充电,一定要检查产品的外壳是否有裂纹。充电时,需要注意产品外壳温度是否异常发热,以免内部保护电路损坏导致意外的发生;三是在不使用移动电源时,应将其放置于保护套中,避免与金属部件接触,防止短路现象的发生。若移动电源长时间不使用时,最好在存放前留有约80%的电容量,再进行防潮包装并存放于干燥阴凉处。

  附件:1.2019年深圳市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9年深圳市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