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2014)的要求,对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醛等4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生产及流通领域22家受检单位的50批次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此次共抽查生产领域1家受检单位的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流通领域实体店21家受检单位的4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3%。此次在流通领域抽查到标称深圳生产的2家企业共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甲苯+二甲苯。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可导致光化学污染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并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会使人产生头疼、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
2.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
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蒸汽,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物质。
二、抽查警示
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消费者在选购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在深圳流通领域选购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时,建议优先选择标注执行标准符合SZJG 48-2014的胶粘剂。
2.应选用知名企业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有良好的质量管理系统,产品性能较稳定,质量有保证。
3.不宜选用外包装粗糙、容器外形歪斜,使用说明等文字印刷模糊的产品。
4.查看胶粘剂外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过了贮存期的胶粘剂质量可能下降。
5.如果开桶查看,胶粘剂的胶体应均匀、无分层、无沉淀,开启容器时无冲鼻刺激性气味。
6.注意产品用途说明与选用要求是否相符。
附件:1.2019年深圳市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9年深圳市建筑装饰装修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