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0〕57号
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3788-201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SZ-095-2020的要求,对钢筋产品的化学成分、横肋高、间距、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R°m/R°eL)、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规定的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R°eL/ReL)、最大力总伸长率、工艺性能(弯曲性能)、重量及允许偏差等11个推荐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1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及允许偏差。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此次抽查生产领域1家受检单位1批次产品,不合格0批次;抽查流通领域实体店17家受检单位的2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批次。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及允许偏差,重量及允许偏差项目是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指标,是为了防止企业按内径负偏差组织生产或出现钢筋粗细不均匀现象。重量及允许偏差不合格,将会影响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强度和建筑工程应有的坚固程度,达不到工程设计和长期稳定的要求。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钢筋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消费者选购钢筋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一)建议广大消费者及建筑工程部门在购买钢筋等相关建材产品时,要从商业信誉好、质量服务好的建材市场购买品牌产品,并查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购买前要查验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第三方质检机构提供的年度检验报告(与所选产品型号一致),并留存购货发票。
(二)优质钢筋应无裂纹、无结疤、无折叠,整条钢筋粗细均匀。购买时要查看钢筋本身是否有裂纹等缺陷,是否按规定轧上了牌号标志,可用游标卡尺测量一下钢筋直径(圆钢直接测直径,螺纹钢筋测内径),并与公称直径比较。
(三)提倡消费者在选购钢筋时,应直接称重计算钢筋的重量,不要以“直径×长度×比重”的方式作为钢筋重量的计量标准。
(四)如果在施工中发现所购买的钢筋出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与商家或厂家协商解决,协商中出现困难可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2020年深圳市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0年深圳市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