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油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车用汽油》(GB17930-2016)、《车用柴油》(GB19147-2016)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硫含量、蒸气压等20个强制性项目,对车用柴油的总污染物、水分、酸度、氧化安定性等19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11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11批次产品,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样品。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此次抽查流通领域114家受检单位21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二、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车用燃油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证照齐全的加油站加油。
2.请勿随意添加不明成分的添加剂,以免损伤汽车。如发现油品有恶臭或其他刺鼻气味,则可能是劣质油。通常,车用柴油应为无色到浅棕色的透明液体,加油前如发现柴油颜色发黑等,则所加柴油有可能是非正规炼厂的产品。
3.请勿等油灯亮了再加油。因为油泵位于油箱内,油泵连续工作时温度较高,浸在燃油中可以有效降温,而油灯亮时说明油面已低于油泵,如果每次都等灯亮再去加油,会缩短油泵的使用寿命;另外,存油太少或燃油耗尽,还有可能烧毁油泵。
4.如果一般在市区内行驶,加油比较方便,则不必一次加满油。油箱太满会增加自重,徒增油耗,一般建议一次加30升油。特别是新车,第一次加油就全部加满,有可能会使油浮及传感器失灵,导致油表失真。
5.车辆应避免长时间不使用,以防汽油储存过久造成氧化,生成难溶胶质阻塞油路。一般储存汽油最好不超过三个月,气温较高地区储存期还须缩短。
6.如果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出现了堵塞油路等情况,务必及时对车辆和用油进行检查。
特此通报。
附件:2020年深圳市第一批油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