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SZJG52-2016)标准的要求,对人造板产品的强制性项目: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率(72h)进行了检测。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流通领域17家受检单位3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人造板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有害物质无法肉眼识别,消费者选购用于室内装修或者制作家具的人造板时,可优先选用通过绿色认证的产品,但该类认证应是被大众认可,或是国家推行,而不是某个协会或某个活动的称号。目前,人造板有“十环认证”、“CQC标志认证”,以及国家刚推行的“绿色产品评价”是消费者在选购时可参考的认证方式。
2.首选知名企业的产品,其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更好,也更重视产品品牌的价值,在产品研发、质量控制上更有优势。
3.通过行内人士或者在网络上了解各类板材料的性能特点,选择合适的人造板种类。
4.购置时,可要求商家提供近期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测机构应有“CMA”资质,查看报告上的产品是否与需要购买的产品是否一致,对于购买的人造板有害物质有疑问时,可在使用前将人造板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5.采购人造板时,应避免气味大的产品。
附件:2020年深圳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