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0〕107号
2020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视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8898-2011)、《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3837-2012)等标准的要求,对电视机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电击危险、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绝缘要求、外接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7家受检单位的1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查了生产领域2家受检单位的6批次产品;抽查了流通领域(实体店)5家受检单位的9批次产品,其中标称深圳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涉及2家生产企业。
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电视机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1.了解电视机的品牌及生产商的规模、信誉、售后服务等信息。
2.尽量选择信誉比较好的厂家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专业卖场、正规的电商平台及平台自营店或品牌旗舰店,同时建议选购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的商品。
3.检查电视机的标签标识,特别注意是否有CCC认证标志、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等。
4.检查电视机的外观。正规的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无起泡、无磨损、无划伤、无裂纹等,并且色泽均匀,同时附有详细的安全警示说明内容和售后服务的指引及保修单。
特此通告。
附件:2020年深圳市电视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