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车用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汽油机油》(GB11121-2006)、《柴油机油》(GB11122-2006)、《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GB29518-2013)、《机动车辆制动液》(GB12981-2012)、《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GB29743-2013)、《车用汽油清净剂》(GB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GB19592-2004)标准的要求,对内燃机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黏度指数、低温泵送黏度等12个强制性项目、车用尿素溶液产品的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等19个强制性项目、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外观、颜色、气味等14个强制性项目、车用燃油清净剂产品的外观、倾点、闪点(闭口)等10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54家企业销售的106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4%。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低温动力黏度、磷含量等。针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生产和流通领域54家受检单位10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4%。其中, 12家标称深圳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3%。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低温动力黏度、磷含量等。
1.内燃机油
(1)低温动力黏度
内燃机油的低温动力黏度是多级内燃机油低温性能的重要指标。低温动力粘度越大,发动机在低温启动时的困难也越大,润滑油到达摩擦部位所需的时间也越长,摩擦时会出现短暂的干摩擦或半液体摩擦而增加磨损,损坏发动机。
(2)磷含量
三元催化(净化)器的触媒是钯、铑、铂等贵重金属。当排气中的有害成分与它们接触时起催化作用。如果内燃机油添加剂选用或添加不当,会使得内燃机油中磷含量超标,那么磷会随着燃油的燃烧,进入三元催化器中,容易引起发生三元催化器因磷覆盖贵重金属表面,阻止排气中的有害成分与之接触而失去催化作用。
2.车用尿素溶液
(1)尿素含量
在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系统(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CR系统)中,车用尿素溶液的尿素含量是关键因素之一,直接影响NOx的催化效率和尿素溶液的凝固点。有文献显示,尿素溶液浓度越接近32.5%时候,其冰点越低。国家标准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32)》中对尿素的含量(质量分数)要求均为31.8%~33.2%,推荐的目标含量为32.5%(质量分数)。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尿素含量仅为26.5%,低于标准要求。
(2)密度
车用尿素溶液密度与尿素含量密切相关。在一定温度下尿素溶液的尿素含量与密度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且随尿素含量增大而增大。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密度(20℃)不合格,低于标准要求。
(3)折光率
车用尿素溶液密度与折光率密切相关。经过试验验证,与密度类似,在一定温度下尿素溶液的折光率与尿素含量也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且随尿素含量增大而增大。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折光率(20℃)不合格,低于标准要求。
(4)钙
根据SCR催化还原反应原理,选择性催化还原的直接还原剂是NH3而不是尿素。Urea-SCR的中间产物CHNCO(异氰酸)比较稳定,只有在高温(300℃-500℃)下通过催化剂的作用下才能进一步水解产生NH3,因此催化剂的活性对提高整个SCR系统的转化效率至关重要。而金属离子(钙、铁、铜、锌、铬、镍、镁、钠、钾、铝)可以使SCR系统的V2O5/WO3–TiO2催化剂中毒失活,降低了NOx的转化率。所以,为保护SCR系统的催化剂,提高氮氧化物消减率,应严格控制以上碱金属及碱土金属元素含量。国家标准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对钙、钠含量的要求为不大于0.5mg/kg。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钙元素含量超标1倍,钠元素含量超标近5倍。
3.机动车辆制动液
运动黏度(-40℃)。制动液是传递动力的液体,在低温条件下使用要求有适宜的黏度。如果低温运动黏度过高,就可能在低温时出现粘稠,流动性差,传动不良,造成制动迟缓。劣质制动液甚至会在低温下凝固,起不到传递制动力的作用,从而导致刹车失灵。因此,国际上采用-40℃时运动黏度评价制动液在低温条件下使用性能。国家标准GB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对运动黏度(-40℃)的要求为不大于1500mm2/s。
4.发动机冷却液
(1)冰点
冷却液(又称防冻液)使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性能是要具有防冻性能。冷却液在低温条件下的防冻性能决定于冰点,不同的防冻剂含量对应不同的冰点范围。冰点是决定冷却液使用区域的重要指标,在实际应用中冷却液的冰点至少应低于最低气温10℃。冷却液的冰点要求一般由不同地区的环境温度决定,南方地区一般可选用冰点在-15℃~-25℃的冷却液,北方地区则要选用冰点在-25℃~-50℃的冷却液。
(2)沸点
冷却液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防止暴沸。冷却液暴沸会在金属表面和冷却液液面之间形成一层蒸汽层,使冷却液无法与金属表面进行正常的热交换,使散热无法正常进行,降低散热效果,发动机正常的工作温度上限一般都超过100℃。如果发动机的水箱全部注水,当发动机温度达到100℃时水就会沸腾,俗称“开锅”。合格的冷却液沸点通常在105.5℃以上,这样在夏季使用,才不会出现“开锅”现象。
(3)泡沫倾向
冷却液在高温和强制循环的条件下,很容易产生泡沫。过多的泡沫会加剧气穴腐蚀,也会妨碍正常的循环和散热,还会造成溢流损失,因而不利于热的传递。
(4)密度
冷却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二元醇和水。二元醇起着降低冰点的作用,不同的二元醇含量对应特定的密度,根据密度可以推算出冷却液中的二元醇含量,从而确定冷却液的冰点。冷却液密度过小,说明可能添加了密度较低的甲醇、乙醇等防冻剂;密度过大,说明可能添加了无机盐等密度较高的物质;而对于LOC冷却液密度指标,由于不同原料的密度不同,因此标准不限制LOC冷却液密度指标。
5.车用燃油清净剂
倾点项目主要衡量清净剂产品的低温流动性能。当使用环境温度达到产品倾点温度的时候,产品将凝固结晶,无法流动,使用将存在很大问题。GB19592-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标准中规定了倾点不得高于-15℃,基本适合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使用。最新国家标准GB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将倾点项目要求提高到不高于-20℃,大大提高了产品的适用性。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车用相关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车用相关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内燃机油产品时,建议:
(1)选择到正规销售渠道或大型销售市场选购润滑油,向销售商索取购货发票等有效凭证,当出现质量问题时作为退换货的凭证。
(2)尽量选择知名品牌的润滑油,注意油品的包装上生产厂家的地址、生产日期、批号是否完整、清晰。
(3)在选用发动机油时,首先应分清柴油车还是汽油车,然后选择相应的发动机油或者柴油机/汽油机通用的发动机油。
(4)选择发动机厂家推荐的最低质量级别或高于1~2个质量等级的润滑油,绝不能选用低于推荐最低质量级别的润滑油。
2.选购车用尿素溶液产品时,建议:
(1)尽量选用高品质的产品。低品质的车用尿素溶液除了对车辆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系统(SCR系统)的喷嘴、过滤器等零部件造成严重损害,还会降低尾气转化效果,甚至失去作用。
(2)尽量购买知名品牌的产品,保证产品质量。
(3)不要购买生产时间较长的商品。一般情况下,生产时间越久远,商品质量越得不到保证。
(4)消费者在购买车用尿素商品时,注意查看商品是否为露天于阳光能照射的区域放置,可用手触摸包装容器,看温度是否高过手温,若高过手温,则不建议购买。
3. 选购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时,建议:
(1)看包装。国家标准GB 12981-2012中规定,制动液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销售服务电话或有电话打不通的均不宜选购。在种类选择上,最好选择合成型制动液,不要购买已淘汰的醇型制动液。
(2)尽可能购买长期为汽车厂提供配套制动液的生产厂家的产品,确保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3)尽量到资质合格的大型销售场所购买,并最好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更换。
4. 选购发动机冷却液产品时,建议:
(1)根据环境温度条件选择冷却液的冰点。根据当地冬季最低气温选用适当冰点牌号的冷却液,冰点至少应低于最低气温10℃。
(2)选购多用途长效冷却液。这类产品往往是有机型环保产品,具有冬天防冻、夏天防沸、长年防腐蚀、防水垢的功能。
(3)选择经国家指定的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正规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
(4)在购买冷却液时要找信誉好的商家,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冰点、沸点等项目,向商家索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保险以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5. 选购车用燃油清净剂产品时,建议:
(1)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且应优先选择大型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
(2)看包装。产品的包装封口应整齐牢固,无破损现象;包装上应印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联系方式、保存期、与型式检验时一致的添加比例、执行标准号等信息。
(3)注意识别存在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的产品。节省燃油是燃油添加剂中最为常见的宣传热点。优良的添加剂产品可能达到节省燃油3%~5%的功效, 超过此范围的功效宣传,需提高警惕。
附件:1.2020年深圳市车用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0年深圳市车用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