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1号
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销售的牙刷、家居清洁剂等2种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展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牙刷(含电动牙刷、普通牙刷)、家居清洁剂。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25家受检单位销售的50批次产品,均为流通领域(实体店)抽取,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牙刷
本次抽查了我市流通领域(实体店)14家受检单位销售的30批次牙刷产品(其中电动牙刷10批次,普通牙刷20批次),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2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磨尖丝牙刷》(GB30003-2013)、《牙刷》(GB19342-2013)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普通牙刷的卫生要求、安全要求、毛束拉力、颈部抗弯力、磨毛、单丝弯曲恢复率、磨尖丝、非磨尖丝部分刷毛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口腔卫生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59-200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2018)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牙刷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19.11.4),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22.46(含附录R)),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均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家居清洁剂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流通领域(实体店)11家受检单位销售的20批次产品,无标称为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14930.1-201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T9985-2000)、《果蔬清洗剂》(GB/T24691-2009)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家居清洁剂产品的甲醛、甲醇、二噁烷、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杆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大肠菌群、砷、重金属(以铅计)、总有效物、pH(25℃)、总活性物含量、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附件:2021年深圳市牙刷等2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