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1〕94号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脸识别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脸识别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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