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本公司委托宝岛(天津)智能科技公司生产的部分阿米尼牌(EMMELLE)电动自行车(型号TDT1813Z电动自行车,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5日、2024年3月31日,涉及数量26台;型号TDT1823Z电动自行车,生产日期:2024年1月10日,涉及数量8台;型号TDT1820Z电动自行车,生产日期:2024年4月11日,涉及数量3台),三款产品共计37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产品存在整车重量项目、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输出的最大电压),照明、反射器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照明),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项目,线路保护,标识与警告语、布线、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标准,可能导致使用者意外触电或随意乱用不符合标准的劣质(或不匹配)充电器,埋下触电事故、火灾事故;视野受阻无法准确发现电动自行车的位置及运行状况,可能发生碰撞危险,从而危及骑行者的人身安全等安全隐患。
针对受影响的有关产品,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将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改进产品安全技术,提升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水平。请受影响产品的用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申请退货退款处理,以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用户可通过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阿米尼”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755-28181135)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可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专题服务-质量发展与监督-消费品召回管理”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也可拨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品召回工作热线电话(0755-83070439)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