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深圳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深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深圳打造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现再次公开征集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备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6月7日—6月13日。
二、基本条件
具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愿意承担其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工作和义务。
具体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其中,技术类专家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技术研发五年以上;
(三)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四)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服务深圳知识产权事业;
(五)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本办法规定,无违法和违反本办法等记录。
技术类专家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专业职称条件限制。
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年龄条件限制。
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管理或者技术研发工作累计十年以上的高管人员优先考虑。
三、优先入选条件
以下备选专家在同等条件下,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批同意,可优先入选专家库:
(一)我市“20+8”技术主攻方向(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现代时尚、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大健康、海洋等20个产业集群及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含生物育种)、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等8个未来产业)领域的专家;
(二)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或水平证书,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在上述财经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的专家。
四、申请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自荐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二)备选专家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获奖证书等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必要时,我局将核对申请人相关资料原件。
五、申报方式
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scqbhc@mail.amr.sz.gov.cn。
联系人:梁小姐、侯小姐;电话:83070506、83070700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7日